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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动自行车新规运行,违规车主最高罚1000元

5月1日起,北京公安交管部门重点对本市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

据北京交警,5月1日起,北京公安交管部门重点对本市未悬挂号牌或临时标识,以及伪造、变造号牌、临时标识,逆行、闯灯越线、载人载物等电动自行车突出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其中,未申领临时标识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者,将面临1000元罚款的处罚。根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电动自行车需经登记并取得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及号牌方可上道路行驶。

另据《北京青年报》,5月1日,西城交通支队民警在宣武门路口开展整治活动,在近一个小时的集中执法过程中,查获已登记但未悬挂号牌的电动车十余辆。

新的电动车国标已于今年4月正式施行。《国标》要求,电动车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5km,整车质量(含电池)不得超过55kg,最大电机功率400W,蓄电池最高标准电压47伏,并且保留脚踏功能。

新国标的施行让不少电动车专卖店加速了产品淘汰进程。位于东五环的一家电动自行车专卖店的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可卖的品种比较少,不合规车辆已经不让卖了。“像是之前很受欢迎的轻骑摩托,现在已经不卖了。”

为了方便广大市民,《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为已经购买但未在北京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设定了3年过渡期,相关车辆在过渡期内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临时标识。2019年5月1日后,交管部门不再发放临时标识,并对未申领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处罚。

外卖骑手是电动车产品的主要用户群之一。据记者观察,有部分骑手已经申领了临时标识(车牌)。一位没有车牌的骑手对界面新闻表示,“没牌子上不了路,只能躲着警察走,逮到了只能认倒霉了。”

也有没申领到牌照的外卖骑手表示,“计划做个假牌照,比真的还真。”不过据北京交警,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其他电动自行车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者,对行驶证、号牌、临时标识予以收缴,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驾驶人接受处理后,交管部门将及时发还先予扣留的电动自行车。

自去年11月以来,北京市交管部门已经发放了214万个超标电动车临时标识,另有超过29万个网上预约尚未领取。

(本文来自于界面)